2026江苏扬州市“公园管家”招聘公告
发布:2025/12/4 10:00:59 被浏览:1190次
一、选聘要求
1、男女不限,年龄在18至65周岁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心健康,能胜任公园管理活动要求;
2、责任心强,具有奉献精神,热心公园建设管理事业,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参与公园的管理监督活动;
二、选聘程序
1、自行报名。填报《2026年“公园管家”报名表》,于2025年12月20日前交至荷花池公园、自在公园游客服务中心,或发至909629592@qq.com邮箱。
2、组织推荐。直接面向社会有关单位,由志愿者组织、社会团体等推荐,提交相关资料参加“公园管家”选聘。
3、筛选聘任。“公园管家”报名者及被推荐者需经过相关考核,合格后方可被选聘。聘任期限为一年,自2026年1月1日起,至12月31日止。
三、“公园管家”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扬州市公园管家享受以下权利
1、监督全市各类公园管护单位的公园管理工作,及时将发现的问题、意见建议等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提交给公园主管部门进行处置;
2、持“公园管家证”可在规定期限内免费进入各类公园(含收费景点公园)进行巡查;
3、工作表现突出,在下一年度选聘时将优先聘用。公园管家依据本人意愿,可随时申请终止志愿工作。
(二)扬州市公园管家履行以下义务
1、扬州市公园管家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,发放“扬州市公园管家证”,履行《扬州市公园管家管理守则》有关要求;
2、积极参加扬州市公园管家相关培训和活动,服从任务分配和安排。参加的集体活动不少于每季度1次,每季度提出监督建议不少于2条;
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1日
文章来源:https://yzzjj.yangzhou.gov.cn/zfxxgk/fdzdgknr/tzgg/art/2025/art_3c504a119d3542c0b62d6d0ee39bf3b2.html
1、男女不限,年龄在18至65周岁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心健康,能胜任公园管理活动要求;
2、责任心强,具有奉献精神,热心公园建设管理事业,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参与公园的管理监督活动;
二、选聘程序
1、自行报名。填报《2026年“公园管家”报名表》,于2025年12月20日前交至荷花池公园、自在公园游客服务中心,或发至909629592@qq.com邮箱。
2、组织推荐。直接面向社会有关单位,由志愿者组织、社会团体等推荐,提交相关资料参加“公园管家”选聘。
3、筛选聘任。“公园管家”报名者及被推荐者需经过相关考核,合格后方可被选聘。聘任期限为一年,自2026年1月1日起,至12月31日止。
三、“公园管家”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扬州市公园管家享受以下权利
1、监督全市各类公园管护单位的公园管理工作,及时将发现的问题、意见建议等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提交给公园主管部门进行处置;
2、持“公园管家证”可在规定期限内免费进入各类公园(含收费景点公园)进行巡查;
3、工作表现突出,在下一年度选聘时将优先聘用。公园管家依据本人意愿,可随时申请终止志愿工作。
(二)扬州市公园管家履行以下义务
1、扬州市公园管家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聘,发放“扬州市公园管家证”,履行《扬州市公园管家管理守则》有关要求;
2、积极参加扬州市公园管家相关培训和活动,服从任务分配和安排。参加的集体活动不少于每季度1次,每季度提出监督建议不少于2条;
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1日
文章来源:https://yzzjj.yangzhou.gov.cn/zfxxgk/fdzdgknr/tzgg/art/2025/art_3c504a119d3542c0b62d6d0ee39bf3b2.html
时间:2025/12/4 10:00:59
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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